根据广州利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 22日至 2024年03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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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利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利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利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湴工业街41号101房,项目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主要建筑:租用1栋6层厂房的第1层部分区域作为生产车间。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ABS、TPU、PP、PS、PC、色粉等为原材料,经混料、干燥、注塑成型(循环冷却)、裁切、检验等工序年产手机壳300万个、电子产品配件100万个。主要设备:注塑机22台、破碎机6台、螺杆式空压机1台、混料机3台、钻铣床2台等。 |
环评机构 | 广州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