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爱宝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考勤机30万台、打印机5万台、收银机3万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 20日至 2024年03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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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爱宝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考勤机30万台、打印机5万台、收银机3万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爱宝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爱宝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新十二路26号(厂房,仓库A4-1,A4-2)自编十栋301号厂房。项目占地面积1932.48平方米,建筑面积9828.93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考勤机、打印机、收银机,年产规模为考勤机30万台、打印机5万台、收银机3万台。项目员工人数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闰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冷却水经冷却循环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检验水经检验设备循环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丝印、清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VOCS)。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排放限值较严者;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凹版印刷、凸印刷、丝网印刷、排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排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其余污染因子在(GB31572-2015)中均没有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待更新后执行;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破碎工序、机加工(打磨、钻孔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其中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较严者。 (三)项目东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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