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横沥岛尖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 18日至 2024年03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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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横沥岛尖段)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项目概况 | 项目北起横沥岛尖大元路路口,与跨江通道首期段顺接,沿星灿路敷设,终点至规划合兴路路口,隧道全长0.76千米,红线宽度26.3m,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千米/时,双向六车道,横沥岛南段范围共设置2.5对匝道,分别为星灿路出入口,接金融大道地下环路出入口及合兴路出口匝道(预留),匝道全长约920.408米,红线宽度7.25至8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时,采用两车道,项目建设中轴涌6号桥1座,桥梁全长90.05米,全宽6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双向十车道,由于不具备通车条件,中轴涌6号桥运营期不在项目评价范围内。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横沥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应加强物料堆放管理,避免雨水冲刷,设置必要的导排沟疏导排水。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