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铭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 18日至 2024年03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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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铭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铭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铭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广州市花都区东秀岭路11号车间102房的已建厂房建设广州市铭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4日通过环评审批(文号为穗(花)环管影[2020]120号),并完成了排污登记表的填报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为适应市场的需求和企业的发展,广州市铭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扩建,由此形成广州市铭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本次扩建拟租赁西北面相邻厂区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5280 m2,建筑面积3370m2;新增1条粉末涂料生产线生产108.2t/a的粉末涂料供本项目和现有项目自行使用,新增生产铝材吊顶400吨/年;拟雇佣员工30人,均不住宿,其中5人在项目内就餐;年工作280天,实行1班8小时工作制。 |
环评机构 | 广州珑昊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冷却废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放至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含油废水依托现有项目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限值较严者,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