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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雅迪香料新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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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雅迪香料新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3月 18日至  2024年03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雅迪香料新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雅迪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雅迪香料新工厂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永宁大道以南、富士康(超视堺)项目以北。项目占地面积16986.5平方米,建筑面积42434.05平方米,主要从事食用香精、日用香精、化妆品的生产,年产食用香精5500吨、日用香精1500吨、化妆品1500吨。项目员工人数200人,项目内不设食堂和住宿,全年工作250天,研发实验室每天工作8小时,生产车间每天工作24小时。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地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不设施工人员临时生活营地,施工期无员工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地表径流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回用于场地绿化、车间地面清洗、喷淋塔补充用水,不外排。
(二)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要求。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表1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备用发电机燃烧尾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标准。营运期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项目地面应加强防渗、防腐处理。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备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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