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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东安居宝严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食品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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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安居宝严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食品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2月 19日至  2024年02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3237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安居宝严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食品实验室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广东安居宝严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安居宝严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食品实验室新建项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科学路35号C栋1-3楼建设,主要从事食品检测服务,年开展重金属检测1000份、有机检测800份、理化检测600份。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

环评机构

广东华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检测过程产生的TVOC、NMHC、苯系物、苯、甲醇、酚类、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恶臭污染物(氨、臭气浓度)集中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含除雾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VOC、NMHC、苯系物、苯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甲醇、酚类、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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