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奇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2月 19日至 2024年02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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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奇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奇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奇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新建项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228号4栋201房建设,主要从事重组人溶菌酶、重组毕赤酵母菌粉研发,年研发重组人溶菌酶144L、重组毕赤酵母菌粉405kg。项目年工作239天,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地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喷雾干燥废气(颗粒物)、发酵废气(VOCs、非甲烷总烃、恶臭污染物)密闭收集,其中喷雾干燥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汇同发酵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VOCs、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应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口高度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