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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机械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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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机械零部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2月 19日至  2024年02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机械零部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汇通精密液压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机械零部件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仙村岳湖村上围沙河社(土名)一号厂房。项目占地面积为144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708平方米,主要从事金属液压轴承的零部件生产,年产液压零部件5000000件(1500t/a)。项目员工人数65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0.5小时。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市绿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生产废水经广州市新豪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营运期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3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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