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利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动物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2月 07日至 2024年02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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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利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动物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番禺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利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利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动物实验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创启路63号创智23号楼,申报内容为从事动物实验,年实验300台次。该项目占地面积16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5.44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1栋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厂房;主要设备有呼吸麻醉机1台、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1台等;员工15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灏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实验服清洗废水、笼具及饮用水瓶清洗废水、实验废水、非饲养区地面清洁废水、灭菌锅废水经消毒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集污管网,送化龙净水厂集中处理。项目设置废水总排放口1个。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