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思德隆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2月 05日至 2024年02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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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思德隆电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思德隆电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思德隆电子有限公司原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市南公路昌利路3街4号三、四层,原有项目主要从事电磁铁的生产,年产电磁铁20万件。原有项目占地面积为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劳动定员30人,实行每日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30天,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现因自身发展需求,建设单位拟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市南公路东涌段320号1层及4层的部分,并在保留原有项目产品产能的同时新增选针器骨架、车灯骨架及底座的生产,迁扩建完成后总体项目年产电磁铁20万件、选针器骨架100万件(折合1.15吨)、车灯骨架70万件(折合0.569吨)、车灯底座30万件(折合2.451吨)。迁扩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70平方米。迁扩建完成后总体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实行每日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30天,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
环评机构 | 广州科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东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骝岗水道;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氯苯类、氨)、脱模剂废气、浸锡废气、破碎粉尘、机加工粉尘、机加工油雾、生产异味。注塑有机废气、脱模剂废气、浸锡废气、生产异味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6m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机加工粉尘、机加工油雾产生量较少,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硫化氢、氯苯类、氨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50%(《广东省塑料制品与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技术指南》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废气排放浓度要求)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含油金属边角料、含油机加工粉尘、含油金属碎屑、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切削液包装桶、废脱模剂瓶、废气处理设施滤棉更换产生的废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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