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树脂镜片定制镜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2月 04日至 2024年02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3237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树脂镜片定制镜片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树脂镜片定制镜片扩建项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西路1389号建设,年增产树脂镜片定制镜片77万副;扩建后全厂年产CR镜片2400万片、快变色镜片360万片、树脂处方镜片1400万片、高折射树脂镜片4153万片、疏水性人工晶状体50万片、疏水性人工晶状体50万片、树脂镜片定制镜片77万副,年进行亲水性人工晶状体试验250批次、疏水性人工晶状体试验250批次。项目树脂镜片定制镜片年工作312天,其每天2班,每班11小时,树脂处方镜片生产线年工作330天,其余生产线年工作300天,均为每天2班,每班工作12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东华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品牌标移印工序、镜框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系物)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应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引至排气筒(气-43)高空排放,排气口高度不低于15米;镜片车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后引至排气筒(气-44)高空排放,排气口高度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