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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关于对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南沙段主线工程(含辅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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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南沙段主线工程(含辅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2月 01日至  2024年02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B座,邮编:

  联系电话:020-3991041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南沙段主线工程(含辅道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项目概况

一、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南沙段主线工程(含辅道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黄阁镇,项目主线工程总投资339923.32万元,辅线工程总投资203259.28万元,其中主线工程和辅道工程环保投资5937.14万元。主线工程北起东部快速通道番禺段沙湾水道特大桥,终点止于鸡谷山路(狮子洋通道)黄阁东立交并对接连溪大道,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千米/时,匝道设计速度40千米/时(南沙大桥互通立交A~D匝道设计速度50千米/时),双向六车道,长约5.1千米,其中路基段长约2.07千米,桥梁段长约2.79千米,半下沉隧道长约0.225千米,全线设置立交4处,分别为南沙大桥互通立交、虎沙大道立交、乌洲山北路立交、黄阁东互通立交;辅道工程北起于规划一路,终点止于鸡谷山路(狮子洋通道)黄阁东立交,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40千米/时,双向四至六车道,长约4.9千米,其中规划一路~虎沙大道段为新建段,长约3.2千米,以路基为主,庆盛片区路段布置于主线桥底及两侧,采用半下沉隧道下穿广深港高铁,过河道处设置跨涌桥梁;虎沙大道以南段为改建段,在现状莲溪大道上进行改建,该段长约1.7千米。

环评机构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1.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及机械含油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过程应加强物料堆放管理,避免雨水冲刷,设置必要的导排沟疏导排水。
2.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要求。
3.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围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筑垃圾应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
1.项目建成后污染源主要来自路面行驶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尾气和交通噪声等。应加强绿化、路面清扫和交通管理,减少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全封闭声屏障、直立式声屏障、低噪声路面、隔声窗等措施对交通噪声进行降噪处理,以减少对项目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加强沿线环境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检验和完善防治措施。
2.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收费站及收费站管理所职工生活污水须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3.优化桥梁防撞设施,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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