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瑞派安可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29日至 2024年02月0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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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瑞派安可动物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瑞派安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瑞派安可动物医院建设项目选址于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海达大街4号1111房,主要从事动物美容、洗浴、寄养及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包含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和绝育手术,年接待宠物最大量为13800只,其中:动物三腔手术、住院5只/天(1500只/年),门诊疫苗12只/天(3600只/年),美容洗澡10只/天(3000只/年),寄养最大量为19只/天(5700只/年,包括住院量,共设19个宠物笼),项目不接收瘟犬及其他带传染病的动物。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63.86平方米,建筑面积263.86平方米,设置劳动定员7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运营时间为12小时(9:00-21:00)。 |
环评机构 | 广东震宇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宠物洗浴废水、宠物笼冲洗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格栅预处理的宠物洗浴废水、宠物笼冲洗废水与经小型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的医疗废水一起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沙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小虎沥水道。综合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的较严值。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宠物自身、粪便、尿液产生的恶臭(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危废间、手术室、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产生的异味(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酒精消毒废气(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拟在每个科室设置气味收集口、安装排气扇,将废气集中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室外无组织排放;手术室、诊疗室、寄养房间、危废间等工作间定期用紫外线灯管、酒精杀菌消毒,减少细菌病毒滋生、排放;设置密闭专用排便排尿盒,由专人及时进行处理、清洗,以减少动物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小型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通过加罩或加盖密闭处理,投放除臭剂;日常加强通风换气,新风系统废气排放口朝向避开居民住宅窗户阳台和人群频繁活动区域。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北侧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西侧、东侧、南侧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4、动物尸体及器官组织、医疗废物、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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