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26日至 2024年02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15,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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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国家实验室 |
项目概况 | 广州国家实验室拟租用已建成的鹰仕达研发园1#楼和2#楼建设“基础研究实验大楼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7070m2,总建筑面积为73335.6804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9441m2)。现拟规划:1#楼为12层建筑(地上12层、地下2层),其中负二层设有停车场、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负一层为生物样品库、停车场、污水处理间、设备用房、消防水池、发电机房等,首层设有IT设备间、生物样品库、配电用房及发电机房;2-5层为生物医学数据科研平台;6-7层为预防预警部;8层预防预警研究部/数理与交叉研究部;9-10层为数理与交叉研究部;11-12层为生活配套区;2#楼为22层建筑(地上22层、地下2层),其中负二层设有停车场、厨房隔油设施及发电机室,负一层设有停车场、厨房库房、发电机房及污水处理间,首层设有微纳流控平台、配电房、厨房等,2层设有共享仪器中心及就餐区,3层设有共享仪器中心及电子阅览室,4-18层设置基础研究实验室,19层设置同位素实验室、P2实验室,20层设置感染免疫平台及P2动物实验室,21层设置有机化学实验平台、P2实验室,22层设置有机化学实验室。项目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但涉及转基因实验室。 |
环评机构 | 广州尚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有微纳流控平台实验清洗废水、有机化学实验平台实验废水、P2实验室及转基因实验室清洗废水、一般实验室实验废水、实验动物笼具清洗废水、蒸气灭菌冷凝水、洗手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1#楼、2#楼分别设置10t/d、105t/d污水处理站处理实验综合废水,1#楼产生的实验综合废水经厌氧-好氧-消毒处理后排入生物岛再生水厂处理;2#楼P2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需清洗的器具先经立式灭菌锅灭菌后再进行清洗,清洗废水与其他实验综合废水经厌氧-好氧-消毒处理后排入生物岛再生水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蒸气灭菌冷凝水排入生物岛再生水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实验试剂废气、实验室含有害微生物废气/转基因物质废气、微纳流控平台废气、实验动物臭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等。 项目1#楼、2#楼实验试剂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引至7个排气筒65-104m高空排放。项目所有涉及微生物和细胞操作的实验均配置生物安全柜,含有害微生物/转基因物质废气经高效空气过滤系统(HEPA)过滤后在实验室内排放。微纳流控平台实验室均为洁净车间,产生的无机废气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Scruber(Plasma+水洗Type)+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微纳流控平台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项目不设置动物房,实验动物按使用计划每日运至项目使用。实验动物暂存过程产生的臭气无组织排放。项目1#楼、2#楼污水处理站均位于负一层,加盖密闭,恶臭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引至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采用含硫量小于0.001%的0#轻质低硫柴油,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2#楼产生的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离心机、灭菌锅、振荡器、通风橱、生物安全柜、制冷机组、风机、水泵等,源强噪声为60~85dB(A)。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经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后,可实现南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培养基、实验动物垫料、尸体及排泄物、废实验样本、废实验耗材、废化学试剂包装物、实验废液、排风系统废过滤器、废活性炭、微纳流控平台废液、微纳流控平台实验废气处理水洗废水、碱液喷淋塔更换废水等。含有生物活性因子的危险废物经高温灭菌器灭菌后,与其他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进风系统中的废过滤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纯水系统过滤装置及组件、废一般包装材料等,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固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由专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