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有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凝珠盒250万个、洗衣液瓶500万个、洁厕净瓶100万个、油污净瓶5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22日至 2024年01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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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有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凝珠盒250万个、洗衣液瓶500万个、洁厕净瓶100万个、油污净瓶50万个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有道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约1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800平方米,主要从事凝珠盒、洗衣液瓶、洁厕净瓶、油污净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凝珠盒250万个、洗衣液瓶500万个、洁厕净瓶100万个、油污净瓶50万个。 |
环评机构 | 广州壹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市政管网已完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严者后进入市政管网引至花山净水厂处理,处理达标排至铜鼓坑;间接冷却水为清净下水,未与生产材料及产品进行接触,同时未添加药剂,未受到污染,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吹塑车间1吹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整室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吹塑车间2吹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整室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吹塑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少,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经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二级标准,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离型纸、统一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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