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燃料油罐组改为沥青罐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23日至 2024年01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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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燃料油罐组改为沥青罐组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拟将原有的2#燃料油罐组6个储罐(T-0201~T-0206)改造为沥青储罐,技改后每年沥青中转吞吐量为10万立方米。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其余储罐不变,不新增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技改后项目员工数量不变(员工维持150人),厂区设置食堂,不设置宿舍,年工作250天,采用两班制,每班12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中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