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荔湾区永鸿塑料五金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19日至 2024年01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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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荔湾区永鸿塑料五金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永鸿塑料五金加工厂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荔湾区永鸿塑料五金加工厂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路287号101房,占地面积285平方米,建筑面积285平方米,项目主要原料为聚丙烯塑胶粒、色粉,通过注塑成型工序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年产塑料制品100吨,其中注塑使用的模具为外购铁件经机加工制得。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内不设置卫生间、盥洗室等卫生器具,无生活污水产生。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