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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思迈创科(广州)电子标签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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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思迈创科(广州)电子标签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09日至  2024年01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3237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思迈创科(广州)电子标签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思迈创科(广州)电子标签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思迈创科(广州)电子标签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租用广州市黄埔区果园一路2号A栋厂房A106室、A107室、A108室、A109室、A110室、A309室、A310室建设,年生产纸天线(不外售)1215万米、各类电子标签40亿片。项目年工作365天,每天2班,每班11小时。

环评机构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地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印刷黑点、网辊清洗、UV光照、涂胶、复合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总VOCs、非甲烷总烃)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镭射切割、模切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集中收集经“水喷淋塔”处理,其中总VOCs应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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