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振鑫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09日至 2024年01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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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振鑫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振鑫食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振鑫食品有限公司租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长顺路2号103的1栋3层厂房,建设广州振鑫食品有限公司项目,从事河粉的加工制作。项目内设蒸煮间、磨浆间、包装间、储油间、恒温库、原料仓、成品库、办公室等区域,建筑面积2028m2。项目使用主要的生产及配套设备包括5台河粉机、4台磨浆机、10个泡米桶、5个搅拌桶、3台封口机、4台0.5 t/h蒸汽发生器等,不设备用发电机;使用米、淀粉、食用油、水等原材料,主要采用清洗、浸泡、磨浆、搅拌、蒸粉、自然冷却、检验、包装等生产工序,年产河粉1800吨。项目设员工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实行8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10%。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蒸汽发生器自带的冷凝水回收系统回收冷凝水作循环用水,定期补充,每天更换的蒸汽冷凝水直接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洗米废水、浸泡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均经自建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20t/d)采用“隔油沉淀”工艺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员工生活污水一并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高净水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污水外排标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之较严者。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