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场地吹砂填土及临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04日至 2024年01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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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场地吹砂填土及临时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南沙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场地吹砂填土及临时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东南侧岛尖,项目总投资8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3.41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固定式临时装卸点,布置4个3000吨散货船泊位(1~4#),装卸点平台总长398米,结构按靠泊3000吨散货船设计;2.建设18个3000吨过驳式临时装卸点(5~22#),过驳式装卸点作业范围总长2516米;3.临时装卸点水域、临时锚地和临时航道疏浚工程量合计299.86万立方米(其中超挖量37.25万立方米,不含回淤),采用吹泥管将疏浚泥从挖泥船就近吹填至两个纳泥区,1#纳泥区总面积约480883平方米,可吹填量96万立方米,可容纳96万立方米疏浚土;2#纳泥区总面积约1382910平方米,可吹填量276万立方米,可容纳203.86万立方米疏浚土。项目船舶作业点为临时装卸点,使用年限2年,两年内使用结束后将予以拆除。 |
环评机构 |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利用船载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接收上岸处理,不在附近海域排放;陆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外运处理;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须经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要求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