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鸿艺工艺饰品有限公司年产木质工艺品7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04日至 2024年01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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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鸿艺工艺饰品有限公司年产木质工艺品700万个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空港经济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鸿艺工艺饰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鸿艺工艺饰品有限公司租用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团结路12号现有厂房与宿舍楼等建筑物,建筑面积14151m2,建设广州鸿艺工艺饰品有限公司年产木质工艺品700万个项目,主要从事木质工艺品的加工生产。项目使用包括1台精密推台锯、2台自动多片锯、6台轴倾斜升降圆锯机、8台雕刻机、10台激光机、2台打磨机、5台双柱开式可倾压力机、5台电子交流点焊机、2把喷枪、1台喷漆水帘柜、10块丝印版、20把钉枪、2台空压机、1台脉冲除尘器、1台高效喷淋塔、1台活性炭吸附装置、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生产及配套设备,不设锅炉和备用发电机;使用木材、五金件(铁皮/铁丝)、枪钉、水性木器漆、白乳胶、纸箱、机油等原辅材料;采用锯切、切角、雕刻、打磨、喷漆、丝印、拉漆、自然晾干、五金加工(冲压与点焊)、组装等生产工序,不设调漆工序,年产700万个木质工艺品。项目员工60人,均在厂内食宿;实行每天8小时一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仅在昼间生产;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10.56%。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喷漆、丝印和拉漆工序设于独立密闭且配设整室负压抽风装置的生产车间内进行。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与有机废气先经水帘柜过滤,再经“水喷淋+W型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的丝印与拉漆废气一并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焊过程无需使用填充材料或焊剂、气体等,必要时用铁丝作焊丝使用,产生的烟气与使用白乳胶组装过程产生的废气在生产区域呈无组织排放。木料开料及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或排气管收集,汇至1套脉冲袋除尘器过滤处理,尾气呈无组织排放;金属机加工产生的金属碎屑自然沉降在生产设备周围,定期清理。项目排气筒排放的NMHC、TVOC、总VOCs、颗粒物、臭气浓度分别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相应排气筒高度排放标准值较严值。厂区内厂房外的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者。厂界总VOCs排放浓度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厂界相关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