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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关于对英东大道(港前大道至振洋路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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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英东大道(港前大道至振洋路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1月 02日至  2024年01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B座,邮编:

  联系电话:020-3991041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东大道(港前大道至振洋路段)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项目概况

英东大道(港前大道至振洋路段)扩建工程拟对英东大道港前大道至振洋路段进行扩建改造,设计长度约1672米,为城市主干路。英东大道现状道路宽24米,为双向四车道,扩建后红线宽42米,为双向六车道。英东大道YDK3+003.785里程处有1座现状跨涌小桥,拓宽后桥梁总宽度为42米。

环评机构

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应加强物料堆放管理,避免雨水冲刷,设置必要的导排沟疏导排水。
(二)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采取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要求。
(三)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围挡,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筑垃圾应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要求。
(五)项目建成后污染源主要来自路面行驶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尾气和交通噪声等。应加强绿化、路面清扫和交通管理,减少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采取改性沥青低噪声路面等措施对交通噪声进行降噪处理,以减少对项目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加强沿线环境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检验和完善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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