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坦沙岛沿江路(环岛路-育贤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 27日至 2024年01月0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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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大坦沙岛沿江路(环岛路-育贤路)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大坦沙岛沿江路(环岛路-育贤路)”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项目属于大坦沙大桥系统工程(白沙河大桥)的大坦沙岛沿江路衔接路段(长约1.2km),在规划一路以北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42~61m,双向四车道或六车道断面,设计速度为40km/h,在规划一路以南为城市主干路,标准红线宽度为50m,双向五车道标准断面,设计速度为60km/h,路面全部为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疏解)、排水工程、照明及配电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并将广州市第一中学的围墙建设成3m高的实体墙(桩号YK0+770~YK1+082.819),且在实体墙上加装2m高的声屏障(桩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切实做好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除了正在施工的机械外,非施工时段不可存放任何施工机械,且不设车辆维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得排入周边水体,保障水环境安全;通过采取设置工地围挡、洒水压尘、加强物料运输及存放管理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有效的降噪措施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居民正常作息造成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