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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都亚皮具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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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都亚皮具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 20日至  2023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905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都亚皮具制品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都亚皮具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广州都亚皮具制品有限公司拟将现有项目迁建至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石排村市南公路东涌段400号。迁建项目总投资1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产品规模和生产工艺有所调整,迁建后年生产银包30万个、皮带65万条、皮带扣120万只、中间夹100万只。迁建项目占地面积1919平方米,建筑面积1919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7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260天,每天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2080小时。

环评机构

广州同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依托鸿铭园区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深度处理,尾水最终汇入蕉门水道。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喷胶有机废气(含生产恶臭)、喷胶胶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预处理,再与台面、油边有机废气(含生产恶臭)一并引至“过滤棉除水雾+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铲皮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项目喷胶、台面、油边工序有机废气(以TVOC/NMHC、苯系物表征)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铲皮粉尘、喷胶胶雾(以颗粒物表征)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产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项目运营期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化学品废旧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喷淋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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