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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州源顺强纸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个纸箱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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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源顺强纸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个纸箱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 15日至  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源顺强纸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00万个纸箱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源顺强纸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源顺强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横塱村康庄路2号。项目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188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纸箱,年产规模为 纸箱400万个。项目员工人数2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环评机构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新污水处理厂。印刷机清洗用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项目印刷、裱纸、粘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参考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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