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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关于对从化区上塘村100MW复合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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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从化区上塘村100MW复合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 14日至  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510900

  联系电话:020-8795622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从化区上塘村100MW复合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从化区

建设单位

广州发展太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从化区太平镇上塘村,占地面积1878.256亩,在鱼塘水面及茶树等植物区域上方布设光伏组件,形成“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的复合光伏发电建设模式。本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本项目建设容量为116.809MWp,并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共设计安装212380块550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通过5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110kV光伏升压站。项目运营期内平均年发电量12410.3万度。

环评机构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处理达标回用,不外排,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要求,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复绿或原有使用功能。
(二)加强对光伏板运营期的管理,光伏板清洗污水散流至板下鱼塘或农作物作补充水,防止对附近居民造成污染影响。
(三)升压站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确保边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管理。
(五)项目营运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达《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限值。
(六)加强变压器的环境风险管理,在变电站内设置有效容积为25m3的主变事故油池,并按照《报告表》要求设置事故油箱。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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