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烧烤炉智能搪瓷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 06日至 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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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烧烤炉智能搪瓷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莱伦家居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禾丰路69号改扩建,本次改扩建年增产15万件烧烤炉和壁炉专用搪瓷零部件(上盖、烤网),改扩建后全厂年产5万台烧烤炉、8万台壁炉、30万件烧烤炉和壁炉专用零部件、15万件烧烤炉和壁炉专用搪瓷零部件(上盖、烤网)。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灏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预脱脂废水、脱脂后清洗废水、主除油废水、除油后清洗废水、中和废水、喷枪清洗废水、搪瓷搅拌桶清洗废水等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调节pH+混凝沉淀)处理,应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永和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涂搪废气(颗粒物、氟化物)集中收集经“水帘柜+干式过滤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烧结废气(颗粒物、氟化物)、表面前处理工序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表征)以及隧道水分烘干炉、隧道烧结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等集中收集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碱液喷淋塔+干式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须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氮氧化物、氟化物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现有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