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旭升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1月 29日至 2023年12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联系电话:020-8617955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旭升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旭升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旭升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建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路东57号A栋二楼,项目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建筑:租用1栋2层厂房的二楼作为生产车间及办公室。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PET卷材、机油等为原料,经吸塑、裁切、包装等工序年产化妆品内托90吨。主要设备:吸塑机6台、裁断机6台、空压机3台、冷水机2台等。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