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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纳诺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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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纳诺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1月 28日至  2023年12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905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纳诺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纳诺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纳诺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勤龙街43号201室、301室,原有项目主要从事导电涂碳箔的加工生产,年产导电涂碳箔2400吨。原有项目占地面积为66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80平方米,劳动定员100人,实行每日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厂区内设有食堂,不设宿舍。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在原有项目厂址内增加生产设备、扩大产能,同时取消原有项目“浆料”原辅材料的生产本改扩建项目增加导电涂碳箔年产量1600吨,改扩建后项目“浆料”原辅材料均为外购,其余生产工艺不变。本改扩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改扩建项目在原有项目的厂房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本改扩建项目新增工作人员100人,改扩建后项目劳动定员共200人,调整工作班制,改扩建后全厂实行每日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60天,员工均在厂内就餐,不在厂内住宿。

环评机构

广东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食堂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含食堂含油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及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涌净水厂处理,尾水排入骝岗水道,最终汇入蕉门水道;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浆料稀释调配,最终在烘干工序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含食堂含油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12#-15#涂布生产线有机废气(以NMHC、总VOCs表征)、厨房油烟。新增的4条涂布生产线(调料、上料、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单层密闭负压收集后分别经4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G13、G14)排放,其中12#-13#涂布生产线废气汇合到G13排气筒排放,14#-15#涂布生产线废气汇合到G1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炉头,厨房油烟依托原有项目静电除油烟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G5)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的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值。
3、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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