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坚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1月 27日至 2023年12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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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坚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坚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坚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榄灵路1号北斗建材B1-2,项目占地面积2227.22平方米,建筑面积460.0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主要从事其他水泥制品的生产,年产透水混凝土17000吨。项目劳动定员4人,厂区内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运行2400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东中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运营期员工如厕依托周边建材市场,不在厂区内产生生活污水;生产工序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排放;场地及道路洒水和抑尘用水全部自然风干蒸发损耗,无废水排放;骨料堆场喷淋用水全部附着于骨料或蒸发损耗,无废水排放;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处理,满足生产工序水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无废水排放。生产废水回用执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的较严值。 2、项目运营期装卸扬尘、骨料堆放扬尘、投料粉尘、运输车辆动力扬尘经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料储罐粉尘(含灌顶呼吸粉尘、放空粉尘)、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装卸扬尘、骨料堆放扬尘、粉料储罐粉尘(含灌顶呼吸粉尘、放空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运输车辆动力扬尘(以颗粒物表征)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车辆运输尾气(以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总烃表征)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运营期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弃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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