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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市中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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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中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6月 02日至  2023年06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3237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中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广州开发区才阳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市中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项目选址于广州市黄埔区保税区金桥路2号,办学规模为十二年一贯制(12个小学班、6个初中班、6个高中班)学校,招生人数共960人,教职工共100人,寄宿学生75人,配套有普通物理、普通化学及生物实验室各一间,主要进行生物、化学教学实验,每年生物、化学实验最大实验次数为240次。

环评机构

广州开投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VOCs、氯化氢、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恶臭污染物(氨、臭气浓度)集中收集,其中VOCs在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和氮氧化物在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前提下引至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在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要求的前提下经内置烟道引至排气筒(编号DA002)高空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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