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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关于对市民广场周边市政及景观完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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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民广场周边市政及景观完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1月 12日至  2022年01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B座,邮编:

  联系电话:020-3991041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市民广场周边市政及景观完善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项目概况

市民广场周边市政及景观完善工程拟建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进港大道和柳园路交叉路口旁,项目总投资3553.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柳园路右转功能完善桥梁为1车道,宽度为9米,其中车行道宽6.5米,人行道宽2米,防撞墙宽0.5米;设计速度30千米/时,长度为103.35米,占地面积930.168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桩柱式桥台和预应力箱梁施工、桥面铺装施工、桥梁附属设施施工等。

环评机构

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扬尘、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和《关于限制使用锤击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南建交〔2016〕1383号)的要求。施工期应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清洗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应预先做好防范措施如喷洒水等,保持一定湿度,设置施工围蔽,防止扬尘污染;选用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屏,防止噪声扰民;项目余泥渣土等应妥善收集,及时清理,运输时应密闭、包扎、覆盖,并按照《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的规定运至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指定的余泥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或再利用,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2、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采取加强绿化、路面清扫和交通管理等措施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进行降噪处理,以减少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加强沿线环境敏感点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检验和完善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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