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松鹤护理院有限公司住院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03日至 2025年06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510145
联系电话:020-8170762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松鹤护理院有限公司住院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松鹤护理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松鹤护理院有限公司住院部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3号,占地面积为1885.26m2,建筑面积为9685.62m2,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护理院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健、治疗、护理为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本次扩建内容:住院部增加住院床位161张,养老部减少49张养老床位,增加员工70人。扩建后全院住院床位260张,养老床位150张,项目内设食堂(依托已建成运行食堂),每天工作24小时,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65天。项目扩建前后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不变,门诊部门诊量及检查床位不变,门诊部门诊量约为80人·次/d,3张检查床位(门诊检查配套使用)。 |
环评机构 | 广州科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污水依托原项目隔油隔渣池预处理、扩建项目医疗废水(住院废水、洗衣废水)三者均排入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标准限值的较严者;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限值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