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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关于对梓圆(广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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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梓圆(广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5月 19日至  2025年05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020-8689403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梓圆(广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花都区

建设单位

梓圆(广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梓圆(广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西8号5栋103室、403室。项目租用1栋6层已建成厂房中的第1层、第4层部分区域作为生产厂房,总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项目生产塑料袋,以外购的塑料膜、油性油墨、水性油墨、水性胶水等为原料,经印刷、复合、熟化、分切、制袋等工序进行生产塑料袋,年产塑料袋3800万个。

环评机构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本项目选址位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本项目印刷、复合、熟化产生的总VOCs、NMHC、臭气浓度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21米排气筒(DA001)排放;制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印刷设备及印版清洁产生的总VOCs、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③本项目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排放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④本项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废水性油墨桶、废油性油墨桶、废水性胶水桶、废酒精桶、废印版、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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