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白云区茗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5月 08日至 2025年05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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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茗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茗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白云区茗冠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503-440111-17-01-714808)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石沙公路434号,占地面积18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动物美容、洗浴、寄养、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包括三腔手术)和绝育手术等服务,预计年接待宠物诊疗1200例、宠物美容洗澡300例,年接收宠物住院、寄养量300例。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宠物洗浴废水、宠物笼及排泄盒清洗废水、诊疗废水、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生活污水、宠物洗浴废水、宠物笼及排泄盒清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经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诊疗废水通过消毒设施(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处理能力1t/d)处理后经同一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