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宠物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5月 08日至 2025年05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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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宠物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宠物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502-440111-04-01-673852)拟建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光明村石牙路1号,项目原有建设内容已取得批复意见(粤环建字〔1998〕140号、穗环管影〔2016〕30号、穗环管影〔2020〕7号),本次扩建内容:在现有厂区内新建一栋2层宠物告别楼,建筑面积新增1006平方米;依托在建建筑物微波处理车间三楼设置宠物处理车间。本扩建项目总投资488.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宠物遗体无害化处理(不涉及医疗废物类动物尸体处理),预计年处理动物尸体3600具。主要新增设备:宠物焚烧炉、烟气处理设施、风冷制冷机等。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宠物遗体清洁废水,均依托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厌氧+缺氧+MBR+RO”工艺,处理能力240t/d)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