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天月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4月 24日至 2025年04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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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天月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天月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天月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四兴街11号501室02房,占地面积500m2,建筑面积500m2,建设“广州天月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2412-440115-04-01-621025),从事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年产环氧树脂65吨/年、固化剂(酸酐类)20吨/年、固化剂(聚醚胺类)30吨/年。 |
环评机构 | 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产过程仅为原辅材料的简单混合分装,不涉及化学反应,生产车间和蒸馏室内工序、仓库设单层密闭负压收集废气,研发室和检验室采设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到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尾气经30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