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广州生态环境”
微信订阅号
微博
“广州生态环境”
官方微博
粤商通
“广州生态环境”
粤商通
机器人
美丽广州
看系列
美丽广州
说系列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环保业务 > 建设项目 > 环评审批前公示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市易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字体:


 根据广州市易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4月 10日至  2025年04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3237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市易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易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在广州国际生物岛螺旋三路12号第三层303、308单元建设,主要从事研究细胞培养,年研发培养细胞1500皿。

环评机构

广州同河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器具低浓度清洗废水经“臭氧+二氧化氯”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生物岛再生水厂集中处理。研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甲醇)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TVOC、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甲醇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面不低于15米。

公众参与情况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