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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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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4月 03日至  2025年04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020-84691008,020-8462702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东工业大学

项目概况

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申报内容为从事教学实验活动,设置133间化学或生物实验室。该项目占地面积11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0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2栋6层建筑物、7栋7层建筑物;主要设备有3D打印机9台、超声波清洗机25台、鼓风干燥箱75台、节能箱式电炉5台、真空气氛管式电炉21台、搅拌水浴锅12台、油浴锅19台、马弗炉19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0台、荧光分光光度计7台、生化培养箱6台、荧光光谱仪10台、液相色谱仪19台、气相色谱仪7台、质谱联用仪11台、消解仪7台、反应釜22台等;师生14284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环评机构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喷淋塔废水、实验清洗废水(不含第一道清洗废液)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学校污水管网后汇入市政集污管网,送沥滘净水厂集中处理。该项目设置污水排放口1个。
(二)按照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实验室废气分别经收集至17套“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51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83个。
加强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项目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废原料包装物、废实验器具、实验废液(含第一道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抹布及手套、废紫外灯管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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