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万宝漆包线有限公司新增年产绞线1500t、浸锡铜线3000t、裸铜线3000t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4月 01日至 2025年04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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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万宝漆包线有限公司新增年产绞线1500t、浸锡铜线3000t、裸铜线3000t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从化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万宝漆包线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万宝漆包线有限公司位于鳌头镇城鳌大道东路1282号,从事漆包线生产加工,年产漆包线7000吨。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调整现有C-3车间布局,新增浸锡铜线生产线5条、裸铜线生产线1条、绞线生产线1条,主要采用拉丝、退火、涂助焊剂、热浸锡、绞线、检测等工艺,新增年产浸锡铜线3000吨、裸铜线3000吨、绞线1500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冷却塔用水不添加任何药剂,溢流水直接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员工生活污水一并依托万宝工业园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明珠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现有项目漆包线生产线对应的两根排气筒(G1、G2)合并为一根排气筒(DA001)。排气筒(DA001)排放的苯系物、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酚类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应排气筒高度排放标准值。 本项目排气筒(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氯化氢、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与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应排气筒高度排放标准值。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二甲苯、酚类、氯化氢、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4类标准。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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