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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维伯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医体外疫病诊断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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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维伯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医体外疫病诊断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 31日至  2025年04月0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3237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维伯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医体外疫病诊断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广州维伯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维伯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医体外疫病诊断制品建设项目租用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田园路83号701房建设,主要从事兽医体外疫病诊断制品生产及研发,年产PCR诊断试剂1000万份、免疫诊断试剂200万份,年研发PCR诊断试剂2万份、免疫诊断试剂1万份。项目年工作220天,每班8小时。

环评机构

广东华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配套的高效过滤器处理,不对外设置排放口,病原微生物不得检出。
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应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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