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广州生态环境”
微信订阅号
微博
“广州生态环境”
官方微博
粤商通
“广州生态环境”
粤商通
机器人
美丽广州
看系列
美丽广州
说系列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环保业务 > 建设项目 > 环评审批前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字体:


 根据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 21日至  2025年03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广东广州增城区;广东广州增城区;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嘉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横塱村康庄路19号,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砂浆的加工生产,预计年产商品混凝土200万立方米、砂浆60万立方米。项目占地面积16764平方米,建筑面积5975.9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环评机构

佛山市晟朗环境科学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中新污水处理厂;应严格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要求;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减少对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中新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执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产品用水”中的较严者,全部回用于生产中。
(三)营运期项目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四)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