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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惠增高速增城段建设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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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惠增高速增城段建设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 20日至  2025年03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市中路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8320314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惠增高速增城段建设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东惠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迁改输电线路4处,其中新建线路约2.4km,新建杆塔14基,拆除线路约2.5km,拆除杆塔10基,更换导线段约5.6km。
        工程总投资3629.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

环评机构

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采取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周边道路进行硬化及堆土进行覆盖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3)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同时严格控制运输车辆冒装渣土、带泥上路和沿途撒漏污染。
二、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则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新建架空线路杆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在塔基施工场地内设置泥浆沉淀池,在严格控制生产用水量的基础上,泥浆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等,不外排。
(3)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最大程度地减少雨季水力侵蚀,如无法完全避开雨季,则采取临时挡护和覆盖的措施。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
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并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施工机械。
(2)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和相导线结构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合理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减小电晕放电噪声。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使项目建设产生的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2)施工期产生的多余土方应存放至政府规定的位置,或者在项目建设地周围低洼处堆置,并在表面进行绿化。
(3)改造线路拆除后的旧铁塔构架、导线、金具等设施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旧基础应在线路拆除后尽快清除。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优化施工方案,施工便道及大型机械应尽量避开林带和基本农田,以林带或基本农田空隙地为主,尽可能不破坏原有地形、地貌和林地,减少对表土的开挖。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引场地、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规范人员和车辆通行路线,尽可能避免破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
(2)施工结束后立即整地,恢复植被,对地表进行复绿。植被恢复时,应遵循“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对临时占地耕地及草地区应进行场地清理、土地整治后采取复垦或者抚育的方式恢复生境。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确定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公路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时,导线弧垂及风偏的选取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
(2)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要求导线、金具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3)优化输电线路和塔基位置,降低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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