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增加45张床位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 17日至 2025年03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8楼,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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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增加45张床位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海珠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15号,占地面积1632平方米,建筑面积5584平方米。本次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在原有病房楼层新增床位45张,取消厨房、柴油炉灶、自动工业洗衣机和离心脱水机,门诊新增就诊100人次/日,员工增加90人。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污水处理站为地埋、井盖密封、投加除臭剂措施处理;医疗废物均室内严格分类密闭存放,定时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收集站喷洒除臭剂保持通风。(2)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MBR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消毒,处理规模为120t/d)处理后一同汇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水泵、污水处理站加药设备、门诊人群等噪声源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4)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