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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旭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乳液300吨、液体硅橡胶200吨、硅凝胶200吨、有机硅弹性混合物1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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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旭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乳液300吨、液体硅橡胶200吨、硅凝胶200吨、有机硅弹性混合物1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 14日至  2025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3237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旭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乳液300吨、液体硅橡胶200吨、硅凝胶200吨、有机硅弹性混合物10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广州旭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州旭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有机硅乳液300吨、液体硅橡胶200吨、硅凝胶200吨、有机硅弹性混合物10吨新建项目租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果园一路2号A栋105室建设,年产有机硅乳液300吨、液体硅橡胶200吨、硅凝胶200吨、有机硅弹性体混合物10吨。项目年工作250天,每班8小时。

环评机构

广州绿诚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恶臭污染物)密闭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其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口高度不低于15米。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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