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龙沙制药有限公司活性医药成分车间配套QC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 13日至 2025年03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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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龙沙制药有限公司活性医药成分车间配套QC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龙沙制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适应实验需求,建设单位拟对原项目布局进行调整改造,建设“广州龙沙制药有限公司活性医药成分车间配套QC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2501-440115-04-02-952518),建设内容为①将EPM楼5层原有IPC实验室区域改造成高活实验室,高活实验室仅用于医药中间体的理化检测,实验次数为830次/年;②原有IPC实验室区域转移至新公用设施楼4楼预留区域并新增部分实验设备,转移前后IPC实验室用途不发生变化,但新增水分测试、含量滴定测试、干燥失重测试等实验测试及相应的年实验次数,新增实验次数2700次/年,建成后实验次数为14800次/年。以上调整改造不改变原项目产品及产能,不涉及生物安全室及转基因内容。 |
环评机构 | 广东南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IPC实验室、高活实验室样品称量粉尘经各自安全柜自带的过滤器过滤后分别引至2根新增的26m高排气筒(气-23、气-24)达标排放;IPC实验检测、高活实验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半密闭型集气设备)收集,收集到的废气分别经各自新增的一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分别经2根26m高排气筒(气-23、气-24)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