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 11日至 2025年03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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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项目概况 | 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从路)工程(一期)(投资项目代码:2402-440111-17-01-416303)拟建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西起流溪河大桥东岸辅道,东至新建广从路下穿隧道,工程线路全长约3.6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60m,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6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综合管线、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等。 |
环评机构 | 广州泓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废水排放管理,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围挡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