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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东中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硅橡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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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中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硅橡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 10日至  2025年03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905462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中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硅橡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广东中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中蓝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硅橡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2412-440115-04-01-819056)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智新一路8号联东U谷广州南沙国际企业港6栋102、6栋602、5栋601;本项目占地面积2076.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67.05平方米;主要从事硅橡胶A、B组分的生产,年产硅橡胶A组分约35.5吨、硅橡胶B组分约355吨。

环评机构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岗南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本项目投料粉尘(以颗粒物表征)经集气罩收集,研磨、搅拌、混合、过滤、灌装等过程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表征)经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汇至1套“静电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4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本项目合理布设生产区域与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声源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防护措施,加强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管理。
(四)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废滤网、废质检样品与废一次性实验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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