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金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 05日至 2025年03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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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金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金丽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慈姑岭路19号之二,本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730m2、总建筑面积1730m2。本项目从事塑料薄膜的加工,年产不干胶膜材料370万平方米。 |
环评机构 | 广东清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在涂布废气产生源上方0.5 m处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设垂帘形成包围型集气罩,对涂布工序TVOC、NMHC、苯乙烯、臭气浓度采取“局部负压”收集措施;烘干废气排放口直连收集风管,对烘干工序TVOC、NMHC、苯乙烯、臭气浓度采取“设备直连”收集措施;涂布、烘干工序废气经收集引至1套“水喷淋+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