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天市塑料原料有限公司年产1236吨胶粒生产线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3月 06日至 2025年03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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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天市塑料原料有限公司年产1236吨胶粒生产线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天市塑料原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天市塑料原料有限公司年产1236吨胶粒生产线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2501-440115-04-01-821041),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搬迁后主要从事胶粒的生产,年产PVC胶粒1200吨、TPR和TPE胶粒36吨。搬迁完成后现有生产场所全部停产,不再进行生产活动。 |
环评机构 | 广东四环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高速缸投料区设置密闭罩收集废气,密闭罩直接与集气管连接,并在人员进出口处加设软帘,收集到的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PVC胶粒生产线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TPR和TPE胶粒生产线水下切粒系统配套的水槽上方均设置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到的废气经一套“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汇至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破碎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